經營管理簽證

日本經營管理簽證,也稱為「投資經營簽證」,是日本政府於2005年推出的一項簽證制度。該簽證允許外國人在日本創辦公司、收購本地企業,並擔任該公司的社長、取締役或實質管理者,進行經營和管理。公司的業務內容基本上沒有任何限制,只需滿足一定的申請要求即可。與其他移民簽證不同,經營管理簽證並不要求申請人具備高學歷或特殊技能,只需具備基本的經營管理能力。這為有意創業或投資的香港人提供了一條較為便利的移民途徑。

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的申請條件

要申請日本經營管理簽證,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幾個主要條件:

公司經營規模要求

新公司的資本額或投資金額必須在500萬日圓(約26萬港元)以上,或需僱用兩名以上的全職員工。這是基本的門檻要求。

事業計劃要求

在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時,必須向入國管理局提交公司的事業計劃書,內容需說明公司的業務範圍和發展方向。公司的經營內容和業務範圍並無特別限制,只要符合日本法律法規即可。此外,事業計劃書中提出的業務內容必須具備可持續性。

事務所要求

在日本必須擁有固定的實體獨立辦公室,這是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的必要條件之一,以證明申請人確實在日本從事經營管理的實際活動。

經營權要求

申請人必須擁有公司的實質經營權,即擔任該公司的社長、取締役或實質管理者,進行經營和管理行為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申請人是通過購買不動產來經營民宿或旅館,這種情況也符合經營管理簽證的要求。若以公司名義購買不動產以收取租金作為收入之一,也可達到經營管理簽證的要求。但若只是以個人名義購買不動產以收取租金,則不屬於經營管理簽證的範疇。

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的優點

可取得日本國籍或永久居留權
首次簽證期限為1年,滿足要求後可續簽1年、3年或5年的在留資格,這為申請人在日本長期發展事業提供了保障。如果順利運營公司並滿足一定條件後,可申請日本永住權,享有與日本公民相同的工作和生活權利。

申請門檻相對低

經營管理簽證的申請條件較為寬鬆,不需要特定的學歷、語言能力或技能,只需具備基本的經營管理能力,對於許多有創業夢想的人來說,是一個不錯的機會。

可與配偶及子女共同申請

申請人可與配偶及子女共同申請日本居留權,家庭成員皆可享受日本的福利措施,包括醫療保險和退休金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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